感染者刘某云,女,46岁,系感染者黄某涵的母亲,为我县集中隔离管控人员。11月16日核酸检测为阳性。
经流调,刘某云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
11月12日
18:47-19:11 从东安东站乘坐10路车至建工大厦下车,步行至家中(清华家园小区2单元)。
11月13日
8:53-9:37 锦湘百货购物。
11:35-11:37 东安一小旁兴华文体店购物后返回家中。
17:00-17:20 步行至县中医医院核酸采样为阴性。
11月14日
7:00-12:00 凯翔鞋厂上班后返回家中。
14:19-15:07 电信手机店(建设银行对面)、零食很忙购物。
17:00-17:20 步行至县中医医院核酸采样为阴性,返家后未外出。
11月15日
12:20-13:10 凯翔鞋厂上班,返家后未外出。
16:00 隔离点集中隔离,核酸检测为阴性。
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呼吁:11月12日至11月15日期间,与刘某云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,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,立即向当地社区(居委会)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,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。同时,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,主动接种新冠疫苗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风、不聚集、保持社交距离,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。
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1月16日
责编:何璐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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